本标准参照采用G际标准ISO 7027-1984《水质—浊度的测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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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
1.1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水中浊度的方法。**篇分光光度法,适用于饮用水、天然水及高浊度水,**低监测浊度为3度。第二篇目视比浊法,使用于饮用水和水源水等低浊度的水,**低检测浊度为1度。
1.2 水中应无碎屑和易沉颗粒,如所用器皿不清洁,或说中有溶解的气泡和有色物质时干扰测定。
**篇分光光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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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理
在适当温度下,硫酸胼与六次甲基四胺聚合,形成白色高分子聚合物,以此作为浊度标准液,在一定条件下与水样浊度相比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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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剂
除非另有说明,分析时均使用符合G家标准或专业标准分析纯试剂,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。
3.1 无浊度水
将蒸馏水通过0.2µm滤膜过滤,收集于用滤过水荡洗两次的烧瓶中。
3.2 浊度标准贮备液
3.2.1 1g/100ml硫酸阱溶液
称取1.000g硫酸阱[ ]溶于水,定容**100ml。
注:硫酸阱有毒、致癌!
3.2.2 10g/100ml六次甲基四胺溶液
称取10.00g六次甲基四胺[ ]溶于水,定容**100ml。
3.2.3 浊度标准贮备液
吸取5.00ml硫酸阱溶液(3.2.1)与5.00ml,六次甲基四胺溶液(3.2.2)于100ml容量瓶中,混匀。于25±3℃下静置反应24h。冷后用水稀释**标线,混匀。此溶液浊度为400度。可保存一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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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
一般实验室仪器和
4.1 50ml具塞比色管。
4.2 分光光度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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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品
阳平应收集到具塞玻璃瓶中,取样后尽快测定。如需保存,可保存在冷暗处不超过24h。测试前需激烈振摇并恢复到室温。
所有与样品接触的玻璃器皿必须清洁,可用盐酸或表面活性剂清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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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步骤
6.1 标准曲线的绘制
吸取浊度标准液(3.2.3)0,0.50,1.25,2.50,5.00,10.00及12.50ml,置于50ml的比色管中,加水**标线。摇匀后,即得浊度为0.4,10,20,40,80及100度的标准系列。于680nm波长,用30mm比色皿测定吸光度,绘制校准曲线。
注:在680nm波长在测定,天然水中存在淡黄色、淡绿色无干扰。
6.2 测定
吸取50.0ml摇匀水样[ 无气泡,如浊度超过100度可酌情少去,用无浊度水(3.1)稀释**50.0ml ],于50ml比色管中,按绘制校准曲线步骤(6.1)测定吸光度,由校准曲线上查得水样浊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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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的表述
浊度(度)=
式中:A——稀释后水样的浊度,度;
B——稀释水体积,ml;
C——原水样体积,ml。
不同浊度范围测试结果的精度要求如下:
浊度范围(度) |
精度(度) |
1~10 |
1 |
10~100 |
5 |
100~400 |
10 |
400~1000 |
50 |
大于1000 |
100 |
第二篇 目视比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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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理
将水样与用硅藻土配制的浊度标准液进行比较,规定相当于1mg一定粒度的硅藻土在1000ml水中所产生的浊度为1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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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剂
除非另有说明,分析时均使用符合G家标准或专业标准分析纯试剂,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。
9.1 浊度标准液
9.1.1 浊度标准贮备液:称取10g通过0.1mm筛孔的硅藻土于研钵中,加入少许水调成糊状并研细,移**1000ml量筒中,加水**标线。充分搅匀后,静置24h。用虹吸法仔细将上层800ml悬浮液移**第二个1000ml量筒中,向其中加水**1000ml,充分搅拌,静置24h。吸出上层含较细颗粒的800ml悬浮液弃去,下部溶液加水稀释**1000ml。充分搅拌后,贮于具塞玻璃瓶中,其中含硅藻土颗粒直径大约为400µm。
取50.0ml上述悬浊液置于恒重的蒸发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于105℃烘箱中烘2h,置干燥器冷却30min,称重。重复以上操作,即烘1h,冷却,称重,直**恒重。求出1ml悬浊液含硅藻土的重量(mg)。
9.1.2 浊度250度的标准液:吸取含2850mg硅藻土的悬浊液,置于1000ml容量瓶中,加水**标线,摇匀。此溶液浊度为250度。
9.1.3 浊度100度的标准液:吸取100ml浊度为250度的标准液(9.1.2)于250ml容量瓶中,用水稀释**标线,摇匀。此溶液浊度为100度。
于各标准液中分别加入氯化汞以防菌类生长。
注:氯化汞剧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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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
一般实验室仪器和
10.1 100ml据塞比色管
10.2 250ml无色具塞玻璃瓶,玻璃质量及直径均需一致。#p#分页标题#e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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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步骤
11.1 浊度低于10度的水样
11.1.1 吸取浊度为100度的标准液(9.1.3)0,1.0,2.0,3.0,4.0,5.0,6.0,7.0,8.0,9.0及10.0ml于100ml比色管中,加水稀释**标线,混匀,配制成浊度为0, 1.0,2.0,3.0,4.0,5.0,6.0,7.0,8.0,9.0及10.0度的标准液。
11.1.2 取100ml摇匀水样于100ml比色管中,与上述标准液(11.1.1)进行比较。可在黑色底板上由上向下垂直观察,选取与水样产生相近视觉效果的标液,记下其浊度值。
11.2 浊度为10度以上的水样
11.2.1 吸取浊度为250度的标准液(9.1.2)0,10,20,30,40,50,60,70,80,90及100ml置于250ml容量瓶中,加水稀释**标线,混匀。即得浊度为0,10,20,30,40,50,60,70,80,90和100度的标准液,将其移入成套的250ml具塞玻璃瓶中,每瓶加入1g氯化汞,以防菌类生长。
11.2.2 取250ml摇匀水样置于成套250ml具塞玻璃瓶中,瓶后放一有黑线的白纸板作为判别标志。从瓶前向后观察,根据目标的清晰程度选出与水样产生相接近视觉效果的标准液,记下其浊度值。
11.2.3 水样浊度超过100度时,用无浊度水(3.1)稀释后测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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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结果的表达
水样浊度可直接读数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G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提出。
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绑懿。
本标准委托中G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。